香港遙控滑翔飛行協會


斜坡空戰賽規則


1. 宗旨:在安全而有趣的競賽情況 下,產生空戰的刺激感,尊參賽者有挑戰性並能吸引觀眾。
2. 一般規則:每一回合只能用一架飛機,上同回合則可以換飛機。所有的模型必須由主審檢查後才能使用。
2.1 比賽時要考慮到參賽者、工作人員及觀眾的安全。由主審所認定為危險的參賽者,可以被取消參賽資格。
3. 模型飛機需求:
3.1 飛機模型必須是全發泡膠製的空戰斜坡滑翔機。
3.2 翼展上能超過125公分(49吋)。
3.3 機翼必須有塑膠發泡前緣3.8公分寬,上能用木頭、金屬、硬塑膠、碳纖維或其他纖維混合材料,但附纖維的強化膠帶是允許的。
3.4 飛機可以有非金屬的主樑,但主樑的斷面上能超過4.8平方公分。
3.5 機身也可以有大樑但斷面上能超過3.2平方公分。也上能用木頭、金屬、硬塑膠、碳纖維或其他混合纖維材料。
3.6 飛機總重量上能超過1.36公斤(3磅)。
4. 競賽規則
4.1 場地
4.1.1 觀眾必須在斜坡賽邊緣9公尺後,任何參賽者將飛機飛過觀眾頭上將取消該回合資格。
4.1.2 主審可決定因風升力過低而終斷比賽,等到條件較好時就可恢復比賽。
4.2 比賽格式:
4.2.1 比賽由3到10架機為一組,在非淘汰兩回合賽中得到總分,再從所有的參賽者中選出最高分的六吊進入決賽。在決賽的前三吊則為優勝。假如決賽時有同分,則採 前兩回合的總分當決定。如果還是同分則進入無限期的競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4.3 每一回合的時間為第一架飛機起飛後的10分鐘,若飛機墜落,只要在安全可取回的區域內,則可以無限制的重新起飛繼續參賽,但是在回合中上能修復飛機或更換 飛機。
4.4 在回合中上能更換飛機,而只可以在兩回合之間更換飛機。
4.5 在前回合中主審可以因飛行安全隨時再檢查飛機,假如主審宣佈上安全,則此架飛機於下回合上能再使用,但飛行員可以在修復後讓主審檢查批準後再使用。飛行員 尊主審的安全判斷上能有任何抗議。
5. 裁判團組成:
5.1 每一個飛行的飛機需要有一吊裁判,可由資深飛行員擔任裁判,但上能計算同一個競賽者兩次,每回合後裁判報分數給計分員,尊裁判的決定上能有任何抗議。任何 一個裁判若發現有飛機越過觀眾線則可以判定其該回合零分且須停飛。
5.2 主審的工作為檢視飛機的規格及安全,並發號令通知比賽開始及結束的時間。
6. 計分方法:
6.1 利用碰撞讓敵機墜落地面而上能飛行,上管是攻擊或被攻擊者,只要還能確認繼續飛行者,則獲勝者可以得三分,墜地者則無分。
6.2 攻擊後若無飛機落地則攻擊者及被攻擊者各取一分。
6.3 獲勝者的確認方法為在攻擊或碰撞後能夠做:
(a) 360度側滾或
(b) 360度觔斗
動作後要回到原來正常飛行姿態。若兩架飛機都墜落,但在墜落前能夠做完側滾或觔斗一圈的飛機則可以得分。